|

中共赞皇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5-18 08:58:35 阅读量:3257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25日至9月30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赞皇县进行了巡视。12月15日,省委巡视组向赞皇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县委坚决把落实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主动承担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细化整改措施,切实打牢巡视整改工作基础。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

    2017年12月15日上午,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向我县反馈巡视意见后,当天下午县委随即召开专题常委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指示精神,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冯立业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王涛,县委副书记闫瑞廷,县人大主任、党组书记刘忠才,县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商旭民任副组长;县党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王建波同志兼任,统筹负责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具体事务。制定了《关于落实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反馈意见的责任分解意见》,明确把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及参与部门。要求整改内容所涉及县领导要按照责任分工,主动认领任务,坚持靠前指挥,亲自督办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具体完成时限,全力推进整改工作的开展。各级各部门主动强化政治担当,牢固树立“不抓整改是失职,整改不力是渎职”的理念,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聚焦反馈问题,全力整改落实,整改工作在县委统一领导下迅速启动。

    (二)创新载体,扎实推进

    2017年12月28日,县委再次召开县委常委专题会议,研究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在听取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的基础上,为聚焦巡视整改,提高整改标准,研究制订了《关于在全县党政机关开展“学上级精神,学党纪党规,促整改提高,促工作落实”活动实施方案》(赞字【2017】83号),分动员学习阶段、深入剖析阶段、整改提高阶段三个环节进行。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每一名工作人员都要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树立政治导向、树立问题导向,对照党章党规要求、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要求,深刻剖析“四个意识”树的牢不牢,纪律意识强不强,是否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深刻剖析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在本单位、在本人身上存在不存在,各项规章制度到位不到位,把自己摆进去,把分管工作摆进去,直面问题,剖析原因,以健全完善一批规章制度、召开一次高质量规范的民主生活会、严肃查处一批问题线索为目标,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强督办,注重实效

    在整改落实工作中,县委领导高度重视,主动履行主体责任,增强“四个意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县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多次主持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协调、督办;县纪委书记先后三次召开整改工作调度会,对历史遗留、进展缓慢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对整改措施作出明确要求;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整改任务规定时间,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协调督导整改落实工作,重点问题上门督导。2018年1月15日,根据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的整改落实工作进展情况,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全县“双学双促”活动开展情况的通报》(县委办公室通报第4期),切实保证了整改任务的有效落实。

    (四)举一反三,注重长效

    坚持将“提高工作标准,提升工作效率”贯穿整改工作始终,严格标准,真抓实改,做到问题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松手、不收兵。全县各单位借助此次整改工作,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梳理自身工作,深入查找问题不足,补齐工作短板,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综合整治,标本兼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赞皇县委针对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2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12个、基本完成(长期坚持)10个、未完成3个。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县委政治站位不高、敏感性不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不到位”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扶贫工作重视不够,精力不集中。在2014至2015年度,县委常委会没有听取过扶贫工作专题汇报,查阅相关会议纪要、记录,也未发现专题分析、研究全县扶贫工作情况的议题”问题,一是2014年初,原县委书记张小国调离,时任县长冯立业主持全县工作,同年11月冯立业同志接任县委书记兼县长;王涛同志于2015年4月任赞皇县县长,同时县政府只有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赵永利和县委常委、副县长商旭民两名副县长。因为2014年冯立业同志党政工作“一肩挑”,且2015年王涛同志到赞皇县工作后对县情有一个熟悉的过程,加上副县长严重缺配,所以2014年、2015年赞皇县许多工作都是以党政联席会议的形式进行研究部署和推动,其中也包括扶贫工作在内;再加上县委办公室工作人员技术不规范,工作不细致,会议记录不完善,客观上造成县委常委会作用发挥不够。尽管存在上述原因,但也显露出政治站位低,担当意识不强的问题。在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在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巡视意见反馈整改工作时,对县委办、扶贫办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要求建立工作制度,规范会议记录。县委办有关同志当场做了检查表态,并将该问题作为县委办民主生活会专题整改问题进行分析整改。二是2018年1月24日召开了2017年度县委常委民主生活会,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作为重要内容,逐条进行了深刻剖析,反思整改,对巡视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切实提高了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站位和主动性。2018年4月23日全省扶贫脱贫领域问题整改暨巡视和“一问责八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会议后,为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整改力度,提升整改质量,把全县工作做的更好,2018年4月28日下午,又专门召开了一次程序规范、高质量的县委班子省委巡视反馈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各常委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结合前一段时间反馈整改工作,认真开展巡视整改“回头看”,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对下步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三是将扶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扶贫工作汇报,研究下一步扶贫工作重点。自巡视反馈意见后,已召开三次县委常委会研究扶贫相关工作。四是加强对扶贫工作的研究学习培训,对上级扶贫政策、会议精神进行深入地学习、研究,并列入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切实提高对扶贫工作的重视程度,强力推动脱贫攻坚。五是继续深化开展“两级书记访百家”活动,在2017年12月29日县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上明确提出,集中春季3个月的时间,县“四大班子”、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班子成员要深入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到进村入户集中解决一批问题、各级领导牵头抓一批典型、制定实施一批扶贫产业计划和项目、开展一系列扶贫专项行动、推进一批扶贫改革举措,提高贫困群众的生活质量。目前全县已累计走访2000余户,解决具体问题100多件。六是将2018年定为脱贫决胜攻坚年,围绕人脱贫、村出列、县摘帽三个方面,按照全县脱贫出列实施方案以及组织部、教育、人社、卫计、民政、农牧、林业、旅游、住建、水务等部门专项脱贫计划,因人施策、靶向治疗,补齐短板、合力攻坚,强力实施精准脱贫政策兜底、党员企业手拉手、教育扶贫、残疾人就业、健康扶贫、危房改造、安全饮水、产业扶贫、光伏扶贫、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易地扶贫搬迁、外接内连路网、农村人居环境改造提升、行政村提升、大喇叭工程等十四大工程,坚决做到政策、工作、责任三落实,集中全县力量狠抓精准扶贫工作,确保年底前实现全县脱贫出列。七是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成立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公室,抽调精干人员集中办公,制发了《赞皇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意见》《赞皇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精准识别不到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审核把关不严,从审核2014-2016年数据来看,部分名下有车辆信息的人员被确定为贫困人口。2016年建档立卡中身份证信息不正确的共有1300多人”问题,一是县政府与河北农大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对我县精准识别工作进行政策和业务上的指导,完善了政策保障措施。二是利用2017年全省“回头看”和“动态调整”工作契机,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了再比对、再识别,严格按照政策界限,对不符合要求的贫困户进行剔除,对符合要求的应纳尽纳。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扶贫项目管理粗放、效益低下。有的项目选择不精准,脱离实际,如,2017年易地搬迁项目上报情况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造成工作无法实施。有的村修路项目申报前,该村已整体搬迁”问题,一是县政府聘请了中国人民大学汪三贵教授为首的工作团队,对我县易地搬迁工作进行了调查指导,并根据实际情况出具了分析报告,夯实了易地搬迁工作的基础,明确了工作方向;二是对易地搬迁贫困户信息进行排查核对,目前,已将重新认定的易地搬迁信息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使用不规范。巡视发现村级多起超范围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有的村委会以签订虚假合同、重复申报的方式骗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有的非贫困人员享受专项扶贫资金”问题,一是开展贫困户和贫困人员再精准识别活动。共抽调300多名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的机关干部,利用1个月时间入驻全县11个乡镇、212个村,逐村逐户逐人进行精准识别,全面彻底清理因政策掌握不到位、标准掌握不准等多种因素导致贫困户精准识别不准问题,全县共确认贫困人口8920户19316人。二是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活动。县专门成立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由财政、住建、民政、教育等9个职能部门牵头,就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产业扶贫、教育扶贫、易地搬迁、健康扶贫等9个方面问题进行彻查彻纠彻改。三是组织2017年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回头看”检查。2017年12月,在扶贫涉及单位自查自纠基础上,结合“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和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回头看”,组成6个专项检查组,集中1个月时间,重点对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违规超范围使用和挤占挪用扶贫资金问题进行重点抽查。同时,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检查、精准扶贫检察监督平台作用,对全县97个贫困村和12个涉及扶贫资金、项目的县直扶贫成员单位开展解剖式检查督导。检查发现超范围使用财政扶贫资金问题13个、金额83.49万元,挪用扶贫专项资金弥补经费问题1个、金额191911元,给予党政纪处分14人。2018年1月,又组成联合检查组,针对扶贫领域设立“小金库”和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骗取、套取、闲置、挤占、截留、挪用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同时,配合市财政局督查组完成了对县住建局、县扶贫办、院头镇、阳泽乡、龙门乡的重点检查,检查覆盖率100%。四是完善扶贫资金监管体系。研究制订了《赞皇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督办法》《赞皇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赞皇县推进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建立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审计监察、财政检查全覆盖,全方位、公开透明、网格化的扶贫资金监督体系,从机制和制度上解决了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上存在的问题,切实保证了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安全,防止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扶贫领域监管缺失,问题频发。2017年以来,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多人次扶贫领域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均为省审计厅2014-2016年度扶贫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有的以权谋利、玩忽职守,如,应由各村与供应商签订扶贫物资发放合同,但均由县相关部门指定。”问题,2016年在县领导走访调研和案件查办工作中,发现扶贫领域问题较多,经县委主要领导协调,邀请省审计厅对全县2014年以来的扶贫工作进行了全面审计。2017年以来,县纪委集中力量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查处。为切实加强扶贫领域监管工作,一是成立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检查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制发了《赞皇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检查督导工作方案》《赞皇县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成立21个检查督导组,重点对全县97个贫困村和12个涉及扶贫资金、项目的县直扶贫成员单位开展解剖式检查督导,深入查找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对2017年以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开展大排查、大起底,加强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管理。对上级转办交办以及群众反映强烈、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的突出问题线索,实行领导分包制度,采取盯科室、盯问题、盯结果、盯实效的“四盯”措施,一查到底。共处置问题线索8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7人,组织处理23人。三是加大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力度,把公开曝光典型问题作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环节,集中筛选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力营造震慑常在的浓厚氛围。省委巡视以来,共分2批公开通报扶贫领域典型案件9件19人。四是压实主体责任,在全县范围内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2018年度县委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覆盖所有乡镇及有关职能部门。将相关县直职能部门和乡镇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落实等情况,列入2018年度审计计划,实现扶贫领域审计全覆盖。五是加强自身建设,于2018年2月7日召开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针对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自身存在的查办一般性案件多,工作成效少等“九多九少”问题,要求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对照问题清单,切实整改到位,不断增强班子战斗力和凝聚力,结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查处一批影响力大、深层次问题尖锐的案件,努力推动县纪委监委2018年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2.关于“县委对统筹协调发展下功夫不够,距党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有差距”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班子思想观念不解放,改革发展思路不宽、方法不多,在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实现产业升级上没有取得明显突破。”问题,一是对标先进,解放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会议精神,坚持走出去,对标先进,积极学习先进地区思想和经验做法。借助国务院港澳办联系我县扶贫工作的机遇,加强与港澳办对接,扩大与港澳地区的交流合作。二是提档升级传统产业,调整县域产业结构。加快陶瓷产业提档升级步伐,大力扶持新兴能源产业发展; 抓住机遇,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积极配合首都疏散非首都功能,引进一批高精尖科技战略项目。淘汰落后产能,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大力扶持新兴能源产业发展。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抓企业转型不快。涉煤企业淘汰及升级改造过程中,完善配套的煤炭物流园区迟迟没有建成;少有信息、新材料、现代服务等高端新产业、新业态,五马山工业区基础设施依然薄弱,尤其缺少战略支撑项目,经济长期增长乏力”问题,一是赞皇县清理整顿煤炭市场后,为适应环保政策要求,发挥赞皇县地处晋煤外运通道的优势,县政府开始谋划建设煤炭物流园区。由于该项目属于涉煤项目,产业政策敏感性强,为慎重起见,在前期考察的基础上,2017年11月7日,邀请省发改委经济运行局调研员朱建德、张家口市博杰林业有限公司经理郎俊周、河北正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总工赵文英、石家庄市规划设计院一室主任郭凤霞四位专家,对赞皇县煤炭物流园区项目进行了预论证。根据项目考察意见和论证意见,2018年1月22日,县政府常务会已审议通过筹建煤炭物流园区的报告;二是以电子信息、新材料、现代服务业等高端产业为重点加大招商引资力度。2017年9月,县政府主动出击,与深圳河北省商会进行多次对接洽谈,双方就投资建设“石家庄冀深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达成了初步合作意向,项目总投资35亿元,产业定位是电子信息行业,拟选址地位于红旗大街南延线和赞赵公路交叉以北东侧,第一期计划投资20亿元,规划占地500亩,第二期计划投资15亿元,规划占地500亩。目前已签订框架协议。三是制定了加强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主要有路网管网建设、道路亮化工程、道路绿化工程、园区智能化平台建设、环境卫生整治、开发区腾飞广场及园区标识标牌建设等。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林果业结构不优。如,作为全省驰名的大枣之乡,共有枣林45万亩之多,但由于科技水平和组织化程度低,缺乏大的联合体和深加工能力,社会和政府提供有效信息和服务不足,致使枣业抵御自然和市场风险的能力低下”问题,结合我县林果产业发展实际,认真谋划,制定了《赞皇县“林果业结构不优”整改方案》,利用三年时间,通过开展以鲜食枣、玉露香梨、甜柿、桑椹等特色果品基地建设,建成“十大果品产业基地”,加大资金、项目、技术投入,大力发展设施林业、观光林业,扶持果品优势产区发展,形成产地更加集中、产业配套相对完善的高标准名优果品生产基地,达到布局优化、品种优化、技术优化、果品优质目标,逐步实现基地建设规模化、品种种植区域化、生产管理集约化,推进全县果品种植结构调优,发挥林果产业效益,增强林果产业助农增收能力。到2020年果品产业优质果品产量大幅增加,优质果品率提高5个百分点,果农增收明显增加,实现平均增收达到300元以上。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治理大气污染不够有力。过多的强调过境车辆多、河床扬沙等客观因素,狠抓落实不够持续有力,空气环境质量稍有好转就放松要求,导致大气质量下降,排名波动较大”问题,一是强力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开展农村散煤综合治理工作和推进城镇集中供暖;二是强力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行动计划、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三是强力推进扬尘综合整治,开展了建筑施工扬尘综合整治、加强城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提高县内主干道路机械化清扫整治、强化工业料堆场扬尘控制、推进河道采砂扬尘整治。四是强力推进机动车尾气治理,优化交通运输组织结构、采暖季期间实行限制性交通管理、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五是强力推进露天矿山整治,严格实施综合整治、加强动态监测监管、加大矿山扬尘整治工作力度。2017年以来,对发现的37起大气污染问题,全部进行了整改,对12家企业进行了处罚,共处罚金51.5万元,有力的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2017年以来,我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前三季度在全市17个县市区中排名第3,4月份、9月份、10月份、11月份在全市均排名第一,其中10月在全省169个县中排名81,空气质量改善率排名全省前5名。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有较大差距”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2016年县委常委会、中心组学习会相关材料中,均没有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主要讲话精神的相关内容。2015年、2016年县委全会和2017年县委党代会报告,都未对意识形态工作作出部署”问题,一是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理论学习,吃透上级精神。12月19日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集中补课,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研究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要求,完善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完善全面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落实细则。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县委常委会固定议题。坚持把意识形态领域的学习、研究作为县委常委会的第一议题,长期坚持,及时学习上级精神,定期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坚持不懈地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三是积极组织意识形态工作会议。2017年12月29日,在县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上对全县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整体安排部署,又先后召开两次县委常委会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上级精神,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安排意识形态工作。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各自的“领导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并积极筹备近期召开精神文明建设会议。四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各级党委书记带头讲党课或宣讲,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没有定期分析研判,缺乏对各乡镇、县直部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监督检查,组织部门年终考核中,意识形态工作未列分值”问题,一是根据《赞皇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县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分析研判和发出通报2次,县委常委会学习制度化常态化,逢会必学,县委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空前加强;抓好主体责任落实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把责任压力传导下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防止出现“边际效应递减”“ 沙滩流水不到头”等现象;及时研究,带头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问题,各级党委建立完善信息收集分析甄别反馈、定期分析研判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等机制;着力做好网络舆情研判。各部门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均安排专人负责监管上报监测结果。2017年,编发上报县领导舆情信息18期,监控发现负面或不实帖子228篇(条),共协调处理化解线下舆情96起,最大限度地避免、减少和消除负面影响。二是根据《赞皇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文件的要求,县纪委、县委督查室、县委宣传部联合在12月份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并下发了督查通报,各部门针对问题立整立改,确保了意识形态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三是根据《关于2017年度考核考察工作》的通知,自2018年1月3日至20日对全县乡局级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2017年度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赞皇县乡局级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指标细化,比值上占到党建工作的10%。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新媒体建设存在不足,对党委政府重要工作宣传报道跟进不及时,未按规定要求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问题,一是根据《赞皇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要求,完善了赞皇县互联网办公室的政务微博、微信运行安全管理制度和互联网舆情信息监测处置工作流程等7项制度;建成了“掌上赞皇”新媒体服务平台。目前,“掌上赞皇”点击阅读突破9万人次,已成为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工作不可或缺的阵地;将赞皇电视台新闻综合节目融入到了省级播控平台。8月份开播以来,电信、联通、移动三大网络运营商在赞皇的IPTV客户达到3万余户,覆盖了全县212个行政村,每天及时把各级党委政府的声音传达到千家万户。二是根据《赞皇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要求,各乡(镇)党委、县直各部门党组(党委)都将意识形态专题汇报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半年意识形态工作,由党委(党组)书记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县委专题汇报;2018年1月17日县委书记签发赞呈〔2018〕2号县委文件向市委专题汇报了意识形态工作。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和干部使用不严格、不规范”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双重组织生活不落实。抽查多名领导干部所在支部《党支部工作手册》,仅2人所在支部按时提交了相关记录,其他均未提交”问题,1月15日,召开专题会议对县直各单位基层党支部书记开展业务培训,使党支部书记加深了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党支部工作标准和组织生活会的规范性。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工作督导检查力度,每季度检查县直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党支部工作台账及《党支部工作手册》。同时,由县委组织部定期向县委班子成员所在党支部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领导干部选拔推荐把关不严”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干部推荐考察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凡是单位推荐干部的,须上报推荐报告;个人推荐干部的,须上报个人署名的《科级干部初始提名推荐责任书》。如推荐干部出现问题,追究单位负责人或推荐人的责任。二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程序推荐选拔领导干部。在动议环节注重听取拟选拔职位县级分管领导、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在干部推荐考察环节,坚持组织推荐与个人推荐相结合、会议推荐与个别谈话相结合;在讨论决定环节坚持党委民主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三是加强干部选拔推荐审核监督,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在考察前,对推荐人选进行任前档案审核,重点审核干部“三龄二历一身份”等主要依据性材料,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六不列入”规定。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 “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经查阅近三年县委班子民主生活会记录,没有相互批评及县委书记对班子成员的点评内容。这种情况在县直单位党组(党委)和乡镇党委普遍存在”问题,一是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召开2017年度县委常委民主生活会。制订了《2017年度县委常委民主生活会方案》,按要求认真做好了会前各项准备工作,2018年1月24日召开了2017年度县委常委民主生活会,得到了参会市领导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学勤同志的充分肯定。二是指导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党委(党组)开好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2018年1月15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制发了《关于开好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明确了民主生活会主题,细化了会前、会中和会后各项具体工作,为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开好民主生活会提供了遵循。深入各单位开展工作督导,注重加强对各单位党委(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请示报告的审核审批,确保各单位党委(党组)召开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截至目前,全县共有87个单位党委(党组)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召开率91.6%,县领导到会指导105人次,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同志列席174人次。各单位党委(党组)通过召开这次民主生活会,增强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增进了团结。

    2.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薄弱,制度落实不到位。县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结合分管工作抓党建的意识不强,对分管部门、分包乡镇的党建工作指导不够,党委组织部门对基层党建工作检查指导不力”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有多个单位2014至2016年‘三会一课’没有活动记录”问题,一是组织各级党组织学习了《赞皇县农村党组织“三会一课”实施办法》(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党组织参照执行),广大党员进一步深刻领会了“三会一课”制度的内容要求和目的意义。结合2017年度年终考核工作对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有效推动了全县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二是加强督导检查,每半年对各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认真、不规范的党组织及相关党委(党组)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按《赞皇县农村党组织“三会一课”实施办法》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费收缴不及时。有部分乡镇和县直单位今年1-9月份未收缴过党费”问题,2017年11月29日以来,组织各基层党(工)委对本党(工)委2017年1月份以来党费收缴工作进行了“回头看”,各党(工)委严格对照认领党费收缴不及时问题,并分别制定了整改方案,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下一步,将强化监督检查,督导各基层党(工)委严格按照党费收缴各项规定,按时、足额、规范收缴党费。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发展党员不规范。全县有22个行政村三年以上未发展过党员,有的乡镇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基础材料混乱。有的乡镇2014年以来发展17名党员,有15名的档案资料不完善,13项规定程序材料均未填写时间,个人思想汇报、自传材料内容雷同”问题,一是开展对照检查。组织各党(工)委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开展对照检查,并深入全县各党(工)委开展了工作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逐一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二是制定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村整改工作方案。我们先后组织各乡镇党委组织委员召开三次专题工作会议,对22个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村整改工作进行逐一分析研判,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要求并结合实际制定了操作性强的整改工作方案。三是强化工作指导。待市委组织部2018年度指导方案下发后,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及中央省市委有关要求,制定《赞皇县2018年度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方案》,加强发展党员工作指导。

    3.关于 “‘三定’方案落实不到位,干部管理问题突出”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机构改革落实不到位。有的县直机构上报完成合并改革,但实际上明合暗不合,人事管理、财务账目仍然分设;行政编制问题突出。县直部门超编、乡镇缺编,超职数配备干部。座谈了解,多数干部不愿到乡镇工作,县直部门超编、乡镇缺编均为200人以上。有的乡镇编制34人,只配备了20人,其中11人被县直部门长期借调,实际在岗仅9人,只占编制的26.47%;全县共超职数配备科级领导干部19名” 问题,一是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已完成涉及改革的县教育局、县文广新局合并,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合并,县发改局、县粮食局等单位的整合。领导干部配备一套班子;一般人员日常调动、考核、调资等人事管理统一名称、统一报表、统一印章;财政部门组织督促涉改单位对财务账目和预算按照规定进行了合并。二是因县直部门超编、乡镇缺编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组织、人社部门正在职数和编制允许的范围内调配干部。今后,继续合理分流超编人员,在干部调配工作中,严格把关,超编单位只出不进。合理引导和有计划安排年轻干部到乡镇工作,从严控制乡镇借调人员,再通过自然减员和干部交流等方式逐步消化县直超编人员,补充乡镇缺编人员。三是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是2015年机构改革整合部门造成的。通过免职、交流任职、调整非领导职数等方式进行消化。按照“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规定,涉及机构改革单位允许暂时超职数配备干部,逐步消化。四是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编委办共同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赞组通[2018]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调动后工资管理工作的通知》(赞组通[2018]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单位借调人员的通知》(赞组通[2018]3号)三个文件,完善干部管理、人员借调等相关工作。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扎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突出”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5年以来,多名党员干部因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和追究刑事责任。其中政法系统党员干部占比较高。县委未进行深入剖析、研究对策、开展警示教育,压力传导不够、防范措施不多;部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管理不严,有的党员干部违反廉洁纪律,涉嫌以权谋私;抓巡视整改不够彻底,2015年12月,对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的违规设置机构等问题整改不够彻底,滥发补助、吃拿卡要等现象时有发生,抓干部作风不实,执行规定不严格的问题解决不到位”问题,一是强化县委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委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立制度,确保每次县委常委会都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再学习再强调。切实做到了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二是各级党委分级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将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及“一岗双责”情况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标准之一。明确各级党委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各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会议不少于4次,县党政主要领导参加县纪委全委会会议。三是实行年度报告评议机制。各级纪委每年向同级党委和县纪委书面报告落实监督责任情况,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年按一定比例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四是强化检查考核。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制,完善考核办法,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增加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权重。检查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五是严格举报制度,杜绝吃拿卡要。建立工业园区走访座谈制度,对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加强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实行“一日一巡查、一周一学习、一月一反馈”工作制度。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4年以来,县纪委立案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中,主要包括公款旅游、违规收受购物卡、公车私用等。巡视发现,一些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如,有的干部办公用房超标;有的单位公款购买土特产品、滥发补助;有的干部工作日中午饮酒、上班期间玩手机、看小说”问题,一是制发《中共赞皇县委、赞皇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若干规定》,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改进领导作风十项规定专题培训,组织知识测试,定期开展落实规定监督检查。二是建立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一方面,结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集中检查行动,建立监督检查的常态化机制。围绕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公款大吃大喝、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工作日中午饮酒等具体事件,常态化明察暗访。抓住中秋、国庆、元旦等重要时间节点对各单位各部门工作人员在岗状态、公务用车封存情况、公款大吃大喝以及滥发实物奖金等行为进行重点检查。截至目前,共对全县97家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20次,出动人员80余人次,检查宾馆饭店23家,休闲娱乐场所10家,超市3家,约谈党员干部34人,查处典型案件7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公开通报曝光1批3起13人,4个部门被责令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另一方面,对重点问题反复查,防止作风问题反弹。针对个别单位办公用房超标,印发《赞皇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回头看”及完善长效机制工作实施方案》,从10月25日开始,利用一个月时间,通过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对全县党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确保办公用房不规范问题全面整改到位;针对个别单位公款购买土特产品、滥发补助,印发《关于开展违规公务接待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通过实地检查、查阅账目等方式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杜绝类似情况发生;针对个别单位干部工作日中午饮酒,上班期间玩手机、看小说,印发《关于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深入全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特别是窗口单位进行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六种行为”,促进纪律作风转变。三是在下一轮县委巡察工作中,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改进领导作风十项规定作为巡察重点之一。

    3.关于“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力度不大,执纪问责宽松软”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2014年以来,县纪委共处分乡科级干部88人,其中给予撤职以上重处分的10人均为司法机关判决后移送处理的案件;没有自办重处分案件,办案力度小,震慑作用不足”问题,一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县委常委会对纪检监察机关人事配备进行了专题研究,调整干部23名,配齐配强科室主任及工作人员,充实办案力量,把更多力量调配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来。二是认真监督“关键少数”。制发《关于对县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进行党内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党委常委会委员等“关键少数”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三是深入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活动。重点针对来人、来电、来信、网络举报、上级移交移送等渠道收集的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大起底,全部进行登记并分类处理。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290件,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141人(次),立案审查169件,结案168件,涉及176人(其中乡科级干部4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46人(其中乡科级干部25人),组织处理25人(科级18人)。四是加大重点案件查办力度。重点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侵占各种惠民补贴、土地补偿、拆迁安置等专项资金以及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侵吞集体收益的案件;严肃查处工程建设、国土资源、房地产开发、财政项目等领域的案件,力争在查办大案要案上实现突破,改变没有自办重处分案件,办案力度小的现状。五是严格落实典型问责案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巡视以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脱贫攻坚等领域的问责情况公开通报曝光3批12件32人,主动上报中央、省、市纪委通报扶贫领域典型案件8件,形成强大震慑态势。

    (2)针对“巡察工作质量不高,成效不明显。第一至第四巡察组的巡察报告格式不统一,讲成绩占用较大篇幅;线索报告未作进一步了解,只是‘信访件摘要’等”问题,一是积极推进县委巡察机构改革,研究制定了《赞皇县委巡察机构设置方案》,对巡察机构进行调整,将县委巡察组从县纪委监督室剥离,明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以及工作职责。二是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在组织全体巡察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对巡视、巡察工作的安排部署及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借鉴兄弟县市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制定了《十一届县委巡察工作手册》,对巡察工作各个环节进行了明确规范,提出了标准化要求,确保巡察质量得到有效提升。三是制发《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县委巡察工作的规定》(赞办发【2017】28号),对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县委巡察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规范,为深入开展县委巡察工作提供了保障。

    (四)案件线索查办方面

    巡视期间,省委第十一巡视组移交赞皇县纪委案件线索35件,涉及46人,到目前,共立案10件,办结8件,转交司法机关办结8件,正在办理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诫勉谈话10人,约谈5人,批评教育2人。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此次整改工作为契机,牢固树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思想,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分析,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扎紧制度的笼子,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一)持续抓好整改工作。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始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持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对群众不满意的事项进行再次整改,确保祛病除根;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要加快进度、紧抓不放,坚决整改到位,确保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二)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体系建设,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工作常抓不懈。通过建立科学有效的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权利运行的制约监督,切实扎紧党内制度的笼子,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遵、有制可守,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有效促进作风转变。

    (三)以整改成果推动发展。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切实把整改落实与破解我县工作中的难点和深层次矛盾、与推进我县改革发展结合起来,以全面从严治党保障和促进各项工作,充分运用整改成果,以整改促改革、助发展,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大精神动力、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8年5月18日至7月18日)。联系电话:0311-84221342(工作时间接听);邮政地址:赞皇县城通府街1号赞皇县纪委;邮政编码:051230;电子邮箱:zhxwxcb2017@163.com。

                                                                                                                                                                                  中共赞皇县委

                                                                                                                                                                                2018年5月18日


分享到:

©中共石家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石家庄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5030130号-1